可没想到沈欢的态度是如此的坚决,居然还觉得没时间打篮球。
是篮球的吸引力太弱了吗?
好像是的。
对沈欢来说,自己做音乐,以及科学研究,都是比打篮球更有意思的事情。
金钱什么的完全就没关系。
两人也看得出来,沈欢完全没有装比。
抛开他捐款几乎把财产都给捐光了不说,沈欢来到米国,就从来没去买过衣服鞋子和奢侈品,唯一的一辆车还是小巴斯送的,不然他到处都是打的出门。
这样清心寡欲的17岁少年,他们一辈子都没有见过。
对金钱不感兴趣,那么篮球就失去了很大的一部分吸引力。
“可是篮球场上拼搏的精神,还有各种胜利的愉悦,不都是会让一个男人感到骄傲自豪吗?”艾弗森想要努力一把。
“还有那些美女们,只要你获得成功,我保证你身边的好莱坞女明星、模特儿、名媛等等,每天换一个都没问题!”科比从另一方面开始劝说,“实在不行,凡妮莎那边还有一堆女学生的资源,我都帮你介绍,估计拿下不难。”
呵呵。
沈欢对两人冷笑了一声,没有搭理他们。
科比和艾弗森肯定不知道什么叫做佛系少年。
但他们此时面对着沈欢,就是有这样的感觉。
没办法之下,两人只能暂时选择放弃。
反正现在还有不少时间,总能找到沈欢的弱点,然后让他继续打nba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