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哥,我也不是什么也不要,只是想要的不是这些。”荀牧看出了王旭的顾虑,主动开口道:“我对血凤的感情是真的,可她好像对我不怎么感冒,我约她几次她都不出来,我心里也不是个滋味。要是血凤担心,我会在乎她以前的事,你跟她说大可不必,我是真心喜欢她,以前的事我都不在乎,只要她以后跟我好好过就行了。”
呃……
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王旭算是听懂了,荀牧这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想让他帮忙牵线搭桥啊。
话说,血凤这丫头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
荀牧的条件不差吧,圣人子嗣,哪怕修炼天赋弱了点,可上面有当圣人的爹照看着,用资源堆也能堆出个金仙来,跟着他有的是好日子过。
她自己除了长得漂亮点,又有什么能拿得出手的。
花瓶一个,这是王旭对血凤的看法。
当然,她是有点修炼天赋,未来不说准圣,七阶金仙的问题并不大。
可七阶能干什么,跟在荀牧身边的护卫都是七阶修士,在圣人眼中七阶连给他们当狗的资格都没有。
血凤又是从青楼那种地方出来的,底子也不干净,不会真把自己当大小姐了吧。
圣人世家的大小姐,都不敢奢侈爱情,她也在社会中摸爬滚打过,不至于那么天真吧。
“这方面我会帮你说和的,不过你也得自己争气,提高下外在条件。我这么跟你说吧,到了七阶金仙境之后,有一次重新塑体的机会,你努努力,到时候也给自己整整外形,不说变成帅哥,起码得对得起观众。”
王旭说着的同时,忍不住看了眼荀牧的样子。
荀牧的长相,有点类似老版红楼梦中的贾宝玉,都是那种圆滚滚的身材加大饼脸。
堕落世界以瘦为美,别说这个世界的人了,就是王旭也不觉得荀牧的长相能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