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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

林耀哈哈大笑,仅有的一点坎坷,也被格拉斯的幽默赶走了。

好一会,他才忍住笑声,正色道:“我要试试枪!”

“可以,但是别花费太多时间,我没太多时间来等你。”

格拉斯一边说着,一边开始制造陷阱。

他的陷阱很简单,就是两棵树之间弄一道绳子,如果猎熊不顺利,他们可以原路逃跑。

熊的视力很差,追逐中,很难发现这些绳子。

要问管不管用,那就不太好说了,应该有点用处吧,哪怕帮他们争取几秒的时间也是好的。

收回目光,林耀掂量着手上的老爷枪,先是倒进了一个标准单位的火药,然后又往里面倒了颗钢珠。

钢珠的大小是有规格的,拿枪刷往里面捅一桶,正好能卡在最佳位置。

这时候只要扣动扳机,扳机就会击打火石,点燃里面的火药,从而将钢珠喷发出去。

砰!!

林耀对着大树开了一枪,看着子弹所在的位置,他发现这把枪要比他想的还难操控。

“三十米,能打中已经很不错了。”

格拉斯抬头看了看,发现林耀的枪法并不差,起码有普通猎人的水平。

看来,他说自己是个快枪手的说法或许不是吹牛,这种老爷枪都能玩的人,用精准度更高的左轮或者栓动步枪,必定能打出更好的成绩。

“二十米之内,我应该能打中熊的脑袋,能不能将子弹打进眼眶不敢保证。要想百分百将子弹打入熊的眼眶,恐怕得在十米之内,因为这把枪实在是太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