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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燕京,天子脚下,除了少数不长眼的,谁敢在这闹事?”

林耀说完又挥了挥手,笑道:“你不是把我当瓷器了吧?我虽然最拿手的是枪法,拳脚一般,可我这个一般是跟你们比较,普通人在我面前还不够看。”

如果以等级计算,林耀的枪法绝对是s级,等于一名西部著名牛仔,或者一位普通阶段的兵王。

拳脚方面弱一些,大概在b+或者a-,相当于精英军人或者三流社团的红棍。

跟茶壶这种变态打,他肯定不是对手,换成普通人一个打三五个不成问题。

他从没有出过手,不是他弱,而是没有这个必要。

都需要他出手了,没的说,茶壶和刀仔他们肯定死完了,群星也被人打烂了。

不然身为社团的老大,谁会自己上场,养小弟是留着吃干饭的啊?

有些小说中,主角明明建立起了势力,却偏偏都要自己动手,手下们跟喊666的咸鱼一样,这种势力根本就没有存在的必要。

老大是掌舵人,带领船只前进的。

划船是水手的活,做饭是厨子的事。

如果颠倒了顺序,一个人把啥都干了,你这不是老大,是保姆。

“我出去一趟,晚上可能回来晚一点,记得给我留门就行了。”

林耀拉着行李箱,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到了大厅,他先给聂明宇打了个电话,然后又叫了辆车直奔建行而去。

见到赵国康之后,不谈别的,晚上约吃饭。

赵国康本来不想去,因为他是保守派的人,跟林耀这个抱改革派大腿的商人要有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