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嗣明跟林雨桐还是同学呢,但没想到相互不搭理的同学,到头来成了自己的嫂子。之前俩家恨不能掐死对方,这好上来马上成了亲家。家里的家产分起来都带着人家。

他觉得这个问题不大,但四爷却觉得有问题,桐桐占了一份,那嗣明结婚之后呢?他媳妇张口要怎么办?

金保国十分干脆,“那是女方愿意给房子,那就从嗣明的股份里分出一部分给他媳妇。”这有什么可争议的?

金嗣明也觉得这不是问题,他又不笨,厂子哥哥又不管,最后就是分红。但厂子很多官面上的事情,还得哥哥出面打理。而这个嫂子,可能官面上的面子要比自家哥哥还在上一点。他是这么想的,因此他觉得这份钱掏的值。

都没有异议,那就这么定下来了。这种事不用瞒着的,越是在单位上班的越是如此。只有如此,你花钱稍微大手大脚一点,人家对你的经济能力才不会质疑。

反正,人家觉得你家是开厂子的嘛。

给了林雨桐没直接签字,而是跟四爷跑去把结婚证领了之后,回来才签字的。

如此,作为儿媳妇分家里两成股份怎么了?

大红的结婚证摆在面前,股份协议把名字一签,杨碗花才知道的。

她第一反应不是儿子成家了好惊喜,而是我跟了你二十多年,股份怎么没想着分我一份。家具厂就算了,但是纤维板厂呢?

金老太太怼了杨碗花一句:“结婚证领了,那就是金家的人,也没分给别人。”言下之意,你有结婚证吗?

这就是欺负人了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