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什么贵重东西,是我让人寻来的好酒。老弟要是不接就是不给我面子了!”谭迥雷举着盒子说道。
“哈哈哈。老哥你一坛就包成这样子?那好,拿出来咱哥俩一起喝了它。”周良御喊来管家准备饭菜。
“好。”谭迥雷也不拒绝,“看来我来得正是时候,赶上饭点了。”
谭迥雷其实还想问问周良御认不认识小洛,之前在书房的事一直记着他心里。
这丰城要找烈酒那是相当容易,几乎每家都会那么一点酿酒术。丰城又地处边疆,与江南小调完全不同,绝大多数的就都是粗犷烈气。
商胡之前在丰城里找了好几家才找到一坛合适的酒。
“这是老广家的酒吧?”周良御喝了一口,眼前一亮问道。
“老弟喝过?”谭迥雷之前是听商胡抱怨过才知道的。
这酒是一个专卖羊肉的小店里买来的,虽然掌柜的是卖吃得,但他家的酒却是出了名的好。不过他家的酒是不卖的,只留着自己喝。
之所以会出名,是因为掌柜的会送给看得顺眼的有缘人喝。偏偏不知道为何就是看商胡不顺眼,怎么也不给他,出再多钱也不给。后来还是应长致要来的。
“老哥,你这酒不能喝多了,留给我。”周良御给谭迥雷倒了满满一大碗后,把酒坛子拉到自己怀里。
“诶,老弟你这……”谭迥雷还没有来得及尝一口,他挥挥手道:“当然,这本来就是送给你的。”
说着,谭迥雷拿起碗也喝了一大口。在嘴里的时候酒味清甜,喝进肚子里后却暖意顿生。一口过后喉咙没有像一般烈酒火辣辣的感觉,却已经有了微醺的感觉。
这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