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院子里还带个粗使丫环,是给原主人家看院的,连租约一同“过户”,规定由新主人包她食宿。因着这丫环的身契还在原主人手里,也不许转卖,若有病亡,需要出医药抚恤。
林玉婵一开始对这个安排十分抵触,冷冷地问中间人:“等于这丫环是跟这院子绑定的一项财产,我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还得负责保养,弄坏了得赔?”
她原本是阴阳怪气说反话,没想到中间人眼睛一亮,朝她连竖大拇指:“对对对就是这样,您理解得一点不错。”
林玉婵:“……”
这大清真是五行缺革命。
她在广州当了几个月没人权的妹仔,现在居然用起丫环,反手压迫别人,她良心上万分过不去,觉得明天出门就会被马车撞。
但中间人一再强调,丫环必须和院子一起,否则不租。丫环本人——其实也是个四十多岁的阿姨了,痛哭流涕地就要下跪,恳求林玉婵不要抛弃她。
林玉婵赶紧说“阿姨请起”,试探着问:“您身价多少,我按月给您工钱,攒够了就帮您去信北京,把身契赎回来,好伐?”
丫环阿姨却抹着泪说:“我八岁就被卖到老爷家,连自己家乡在哪都忘了。虽配过人,但丈夫儿子都早亡,我现在孤身一人,就算赎身,能到哪去?怕是只能睡大街了!夫人行行好,就留着我吧,我吃得不多,什么都能干……”
说着说着又要下跪。吓得林玉婵赶紧不提这茬。
这属于“历史遗留问题”,还真不能一刀切。她在大清朝也苟了一年多,已经学会调整自己的底线。
并不是所有奴婢都像她林玉婵这样,整天琢磨烧自己的卖身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