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利润丰厚。”罗斯福在心里接话,“几万个华人会员,十几个城市都有分支,哪怕每人一美元会费——它就是个东方版的共济会……哦我的上帝,我为什么还不走?”
也许是因为,一个实质上的华人黑帮,居然在报纸上刊登广告,正儿八经地雇佣法律顾问,而且面试到了他这个哈佛高材生头上,罗斯福觉得有必要来长长见识。
更何况,他们给出的薪资确实很优厚。对他这个新婚燕尔,需要负担一个妻子和两个婴儿的年轻男人来说,可谓一项无法拒绝的交易。
但罗斯福还是十分谨慎,轻声再确认:“林小姐确定,您的这个……非盈利组织,所做的都是符合法律规范的业务……”
林幼华嘴角微翘,笑而不语。
她生着一张小巧的瓜子脸,五官端严而柔和,初看是典型的婉约茉莉。然而那双轮廓分明的、杏仁般的眼睛里,始终盛着三分凛冽和孤傲,让人在跟她开口搭讪之前三思。
罗斯福被她笑得不好意思,尴尬地咳嗽一声。
这不是明知故问么。比市面上高出三成的薪水,不用问也知道,这“溢价”到底是买什么的。
“ghee-kong tong。致公堂……”罗斯福喃喃重复这个名字,问,“是您起的?”
林幼华摇头。其实她也不太喜欢“致公堂”这个名字。以前的“洪顺堂”顺口些,但早在她很小的时候,苏敏官试图模仿共济会,将“洪顺堂”注册为旧金山非盈利社团组织,立刻被大清公使馆盯上。不得已,换了个皮。林幼华说惯了英文,觉得这几个字有点拗口。
近年她在纽约独闯开堂口,早就寻思给这组织改个名,换换那些老旧的规矩。
譬如,聘请一个正规的法律顾问,至少做到表面光鲜,不能跟那些意大利黑手党一个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