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一早上过去了,到了中午,日头高悬,李启已经按照自己期望的价格,把毛皮卖的差不多了。
不过,毛皮好卖,肉也不愁,但骨头却有些剩下了。
毕竟,能用到兽骨的地方不多,但兽骨卖的却不便宜,再怎么说也是要冒死去野外狩猎才能拿到,价格说什么也不会太低,所以不怎么畅销。
等了一个早晨,等到肉和毛皮卖光了,甚至连山货都卖掉了,但骨头还剩一些。
“一百二十五……一百二十六……啊,已经有六千一百二十六钱了,算了,这些卖不掉就不卖了,收起来吧,咱们先去买衣服。”李启数着身上的吊子,对沈水碧说道。
一吊是一千钱,然后还有一百二十六个零钱,一共七捆,被他一个个点清楚,用绳子系好,然后拴在身上,挂在胳膊上。
绝对不可能被偷,就放在眼前的。
李启现在的臂力,一只手上缠着六千多钱,已经不会对他的行动造成太多影响了。
沈水碧连忙点点头,在这个人来人往,还要到处和人打交道的地方,喜好清静,从小就在仙山上待着的兔子非常不习惯,此刻一听要走,连忙就帮李启收拾起摊位来。
但就在这个时候,突然有人上前来搭话:“诶,小兄弟,这些羊骨,狐骨还有龟甲,都是你在卖?”
沈水碧立刻缩手,继续蹲着装死。
李启倒是露出一口大白牙,凑上前,笑容灿烂的说道:“对,是我卖的,大哥你想买吗?正好我也要收摊了,这些,拢共一千钱,你一并收了吧,这可是实惠价。”
一边说着这些,李启一边若无其事的打量起对方。
“你瞧这骨头,白森森的,还很健康,不管是拿来做卜骨,还是雕成骨片,都是好货色,这颗是山羊颅骨,坚硬如铁,上面还有羊角,可以入药,磨成骨粉,能能活血行气、祛风散寒哩。”李启立刻启动推销模式,熟稔的给眼前这个冒出来的客人介绍着自己的货物。
“东西是好的,看起来也是这几天刚杀的,一千钱,价格也公道,我要了。”那个冒出来的人非常干脆,直接说道。
他这么说着,李启也刚好把他打量完。
应该是个富户,身上的衣服是棉布,还绣了花纹,整个人看起来胖胖的,相当和蔼,两撇小胡子挂着,打理的很整齐。
怎么说呢……
长得有点像财神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