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久许久:“你不知羞耻。”
谁知狼人眼睛都没看他,专心拆礼物,自暴自弃道:“就是了,怎么着吧。”
兰萨被易霆的理直气壮气到了,把手机咣的一声就扔地上。
哪有人将自己不着寸缕的小像保存的?被……被别人见到还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作什么呢!”易霆一脚就扑过来了,赶紧捡起手机查看,“什么玩意儿你都敢摔!”
兰萨捏准了狼人不敢对他做什么,占占口头的便宜也没什么。
可被狼人一吼,他心里又不悦了,两手指甲无规律的抓挠着,一语不发。
易霆又把一堆礼物推到兰萨跟前,指指点点:“你的,赶紧挑,不要的我就拿走。”
“全拿走,我不需要人类的赠礼。”
话是这么说,失去了唯一乐趣的兰萨却不自觉把目光往礼品堆上放,他本对这些是不屑看的。
只是有些好奇,人类会赠予什么物品给他?
入目是一把黑色的晴雨长柄伞,想来有细心的粉丝怕他不适应阳光,送了个最实用的东西。
易霆刚要把这些礼物收起来,兰萨一手就握上伞柄,只把它当做工具,去拨弄其他的礼物。
狼人收手不耐烦,退到一边去了:“你的话得反着听是吧?”
兰萨勾起一个动物U形枕,晃了晃觉得无趣,直往易霆脑袋上扔去。
大狼无奈接住,喉咙咕噜几声,都懒得跟兰萨吼了,还舒舒服服的用在狼脑袋上了。
兰萨挑选半天,盯到一份奇怪的礼物。
凋零的玫瑰花被玻璃框起来,安安静静的躺在被打开的盒子里。
玻璃近乎透明,仿佛不存在一般,伸手就可以摸到花的残躯。
上面贴着一张小字条,优美的花体字写着:听说你最喜欢玫瑰。
过往不愉快的回忆浮现,惹的血族亲王周身气压躁动。
一千年前,有一名在人类中声名远扬、在血族中臭名昭著的血猎。因为手持一把刻着玫瑰的短匕,被人称为玫瑰猎手。为人阴险狡诈,
是个没有人该拥有的感情的疯子,手下消灭了无数血族,也包括兰萨的后辈。
他最讨厌的花朵就是玫瑰,在那个年代活过的血族几乎都会厌恶。
何况玫瑰的刺还会伤害到血族。
他怎么可能喜欢?
是哪个不长眼的人类,敢如此挑衅。
兰萨直觉是仇家找上来挑衅,伸手过去,想要徒手把玻璃框捏碎。
然后要让易霆找到对方的位置,去掏出他的心脏!
可在他的手碰到框架边缘时,边上的狼人瞬间扑了过来,一爪子把这份惹怒兰萨的礼物拍飞出去好远,还吼了一大声:“别动!”
兰萨怔了一下,偏头看那被打飞的玫瑰花框,在地上滚了一圈,露出它闪着银光的背后来。
上面是细细密密锋利的玫瑰刺针,并不是原始的植物器官,而是被人精心打磨的。
几根针上还挂着兰萨厌恶的爬虫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