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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是在这弯月之下,柳乘风所住的前院的天井边,仙儿笑嘻嘻地提着一盏灯笼,灯笼与月色相互映衬,将这天井附近照的通亮,靠着天井是两方桌案,柳乘风和问晨曦二人各自在桌案前捉着笔,案上是一方光可鉴人的白纸,柳乘风一边磨着墨,一边道:“事先要说好,友谊第一、比赛第二,我们夫妻只是相互切磋,可不是争强好胜,晨曦要是输了,让我亲一口,可不许甩赖。”

柳乘风一边说,一边悲愤地瞪了围在问晨曦案上的温晨若一眼,这小妮子在自己面前已不知耍赖了多少次,温晨若一见姐夫瞪他,反倒比柳乘风更加理直气壮,手插着蛮腰小胸脯一挺,道:“看什么!我说话一向算话的,是你先耍赖。”

柳乘风摇头,道:“唯小人和女子难养也。”

仙儿的眼睛就红了,道:“姑爷,我可是向着你这一边的,你为什么连我也骂?”

柳乘风无语,只好道:“仙儿,我说的是女子不是你。”

仙儿的眼眶里的泪水团团打转,幽怨道:“原来在姑爷心里,仙儿连女子都不是。”

温晨曦和温晨若都是扑哧一笑,温晨若朝柳乘风做了个鬼脸,道:“仙儿快到这边来,二小姐疼你。”

柳乘风被孤立了,又是摇摇头,道:“当我什么都没说过。比赛开始。”

他一句话说完,便开始蘸墨下笔,这几日虽然事多,可是在这时代的娱乐却是少得可怜,再加上温晨曦好书法,柳乘风近朱者赤,读书和行书都没有落下,读书倒也罢了,尤其是这行书,已经越来越接近大家风范了,他行书时细致到了极点,先深吸一口气,然后很庄重地下笔,务求做到每一笔都一气呵成,不自觉间,形成自己的风格。

温晨曦的字却是以端庄娟秀为主,落笔比柳乘风还慢,温晨若则在她边上为她鼓劲。

一盏茶之后,大家一起收笔,柳乘风先将笔放入笔筒里,脑袋凑到温晨曦的桌案上去,道:“我来看看,嗯,写得不错,字体很娟秀,布局也很好,一点也不生涩。”

温晨曦略带几分羞涩地捋了捋额前的乱发,道:“夫君太过奖了。”

温晨若道:“这也未必,姐姐写的就是好。”

温晨曦道:“我来看看夫君写得如何。”说罢走到柳乘风案边,一对清澈的眼眸霎时光亮起来,如获珍宝地捧起柳乘风的行书,道:“夫君已经写得越来越好了,这行书飘逸空灵,风华自足,很好呢。”

柳乘风呵呵一笑,道:“那晨曦说谁的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