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为吉米的小伙子家住田纳西州,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他最大的梦想就是回去种地,然后娶个媳妇,生几个孩子,一家人快快乐乐的生活在一起。
面对美女指挥官的命令,他二话不说,像拖死狗一样,把之前负隅顽抗,如今腿软得像面条一样的部族长老拽了出来。
什么普什图语黛西根本不会,她也没打算学。但是她相信这些老头会英语,她指着地图上的一个地方问对方“这里用英语怎么说?”
老头稍微犹豫,吉米已经拉开手枪的保险,枪口对准老头的脑袋。
吓得老头圆滚滚的肚子一阵抖动,战争年代还能这么富态,在阿富汗简直是个奇迹。
老头看着地图,绞尽脑汁的想英语发音,“科纳米?科拉米!对,应该是科拉米”
详细询问了两遍,确实是科拉米,距离他们目前所在的聚集地只有不到十五公里。
刚到阿富汗的时候黛西就开始找这个名为“科拉米”的小镇,因为她记得那里是十戒帮的地盘,找到小镇斯塔克应该也就在附近了。
但是这个破地方语言问题太过糟糕,没有一个统一规范的拼写方法,现在这个科拉米已经是她看到的第三个类似名字了。
宁杀错不放过,整顿队伍,对照地图,伤员留下看守直升机,其余四十五人驾驶着三俩多功能战车,向着西南方向驶去。
第一百二十三章 陷阱
阿富汗唯一的好处就是不用遵守交通规则,根本没有柏油马路,一路行驶都是黄沙滚滚,漫天烟尘,不时能看到路边堆积着一些牲畜的粪便,迎风飘过的恶臭,别说是女人就是男人也受不了。
黛西早早关上车窗,通过步话机指挥行动。
会说普什图语的吉米在第一辆车,一路有什么需要交涉的事都交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