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衍回过神来,不知道沈泽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只能循着力道转过头去,一把甩开沈泽的手,然后皱着眉,眼神尖锐的明亮着,将自己的不满和抵触展现的淋漓尽致。
沈泽轻轻摆了摆手,收在身侧,指尖还带着似有若无的酥麻,那种刺激过后的不痛不痒,牵出莫名的心悸,不知怎么的,他总觉得自己的尾指在一点一点发烫,而且有越来越烫的迹象。
“我没别的意思,”沈泽挑了挑眉,“这里不好打车。”
“沈队,我真不知道该说你什么好,”温衍讽刺地勾了勾嘴角,“是说你胆子大呢,还是心大呢?”
“我已经杀了两个警察了,”温衍整个人像是一张蓄满力量的弓箭,眼神中的阴冷根本无处藏匿,“也不差你一个。”
沈泽知道这人的潜台词是什么,但从最初的试探到现在,事实如何,自己心里已经有底了。
在警校读书的时候,方白那一届出来的精英,至今为止,仍旧是打不破的传奇,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多年来无人能出其右,是前辈们茶余饭后津津乐道的最佳消遣。
但其中不包括方白。
方白安安分分居于中流,成绩不算差,却也没到被人注意的地步,他不有趣,不活泼,不会被关注,不会被人记得,除了长相之外,挑不出任何一点为人称道的本领,以致于后来他毕业去了哪里,班里同学也是一问三不知,就好像这人从来没存在过。
只有寥寥少数人知道,藏在不温不火皮囊下的骨子,漂亮精悍的叫人害怕,无论是理论成绩还是实战演练,亦或是侦查意识和反侦查意识,都纵横登顶、无人能及,省厅里的老狐狸都说方白就是天生的警察。
因为“线人”最忌讳的就是被记得,最忌讳的就是被关注,所以上头批了一张条子,一道“口谕”暗示,方白就从意气风发的少年警官变成了混吃等死的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