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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不会好好取名,只是没用在她身上。

叶知夏也是从村子里走出来的,实在能理解这一情况。

毕竟, 她当初怀疑一些事情,就是从自己名字过于文雅开始的。

她的村里也是有几个招娣的。

“但明珠确实是好名字。”

叶知夏形容她就用的明珠蒙尘。

李明珠笑, 参杂着些苦涩。

“这是我16岁自己改的。那年我爸让我嫁人,我长得好看, 村里有人愿意出三千块钱的彩礼。我不愿意, 就求在大城市当保安的叔叔给我介绍个工作。最后我是跟家里各种许诺赚的钱一分不留都寄回家里, 才从村里出来的。我还记得,当时我穿的是我弟穿不下的衣服,我穿还有些宽松, 鞋子还是我自己做的, 鞋底子不知道什么时候磨破了, 我就在鞋里垫了块树皮当鞋垫。”

人的苦难是没有尽头的。

叶知夏的童年已经很不容易了,但听别人的过去, 依旧难以想象。

“然后就来了帝都?”

李明珠点头:“我叔叔把我介绍给了经理, 他问我叫什么, 我就说我叫李明珠。后来我领到了我的胸牌,我就摸着上面的名字笑了一宿。”

叶知夏知道这里一定会有转折。

“后面你的人生估计比这个胸牌还要新。”

李明珠眸中闪过一抹狠厉, 可再看向叶知夏时,又被一份笑意代替。

“他们让我做鸡。”

露骨到刺耳的六个字,让叶知夏就这样一激灵。

虽然叶知夏去时候没有感觉到哪里不对,但也明白在90年代,这样的地方绝对不会少。

李明珠的不管是声音还是语气都出气的平静,就好像说的不是自己的事情一样。

“他们从来都没掩盖过自己的目的。但也不放我走,我不愿意,就强了我。然后用最下流的话一点点击溃我仅存的自尊……后来,我就想通了,让我学什么我就学什么。其实说是做鸡,跟夜总会里的不一样,我很高级,用他们的话来说,我很优秀,好钢要用到刀刃上。他们会给我准备最能将价值最大化的客人。所以一直到遇见您之前,我还没用我的身体成交过任何一笔钱。”

被强,错误不在李明珠。但如果真的下海用皮肉换来生意,那她也注定这辈子都在淤泥里打滚了。

叶知夏明白了为什么李明珠对自己会这么知恩图报。

她给的不仅仅是一个机会,更是成了勒住李明珠的那根缰绳。

想想原文里的未来,所有一切都串联起来了。

能将价值最大化的客人。

这个描述一点都不能深想。

“你现在可以永远摆脱他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