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女儿戴着花环,笑盈盈地走进帐幕,孟华和桑达儿一左一右的陪伴着她。罗海方自一怔,不知女儿选择了谁,心念未已,便听得女儿说道:“傻小子,还不上前去拜见爹爹。”这句话是用他们本族的士语说的。

桑达儿从罗曼娜手中接过马鞭,双手高举,跪在罗海面前,叫了一声“爹爹”,把马鞭交给罗海。这是“姑娘迫”最后的一个仪式,在获得心爱的女子之后,把她打过自己的皮鞭作为信物,献给她的父亲或者母亲。罗海呆了一呆,说道:“原来这花环是你给她戴上的?”

桑达儿又是得意,又是害羞,黑脸泛红地说道:“多谢罗曼娜看得起我,她的皮鞭已经打在我的身上了。”

罗海心目中的女婿本来是想选择孟华的,这个结果颇是出他意料之外。不过,转念一想,孟华虽然很好,但他是个汉人,将来一定会把他的女儿带走的,倒不如让女儿嫁给本族的人,可以陪伴他的晚年。何况桑达儿也是族中年轻一辈的第一勇士,虽然比不上孟华那样好,也配得上他的女儿。于是也就欢欢喜喜起来了。

罗海按着回教的仪式给女儿和未来的女婿祝福之后,说道:“孟少侠,你可要多留两天,喝他们的喜酒了。”

孟华说道:“我本来应该喝这杯喜酒的,不过我想早日赶上尉迟大侠,恐怕还是不能耽搁了。”

罗海还没开口,桑达儿已是说道:“那也好。反正我们现在只是订亲,待你回来的时候,也许刚好赶得上喝我们的成婚喜酒。”

孟华笑道:“但愿如此。”

桑达儿道:“你一定回来喝我们这杯喜酒的。对啦,我们可以等你,待你回来,我们才行婚礼。爹爹,你不知道,孟大哥不仅是我们的好朋友,他还是我们的媒人呢。”

罗海不觉又是一怔,要知按照他们的风俗,在“姑娘追”中缔结良缘的男女,都是彼此两情相悦的,根本就用不着媒人。“啊,怎的他还是你们的媒人?”罗海问道。

桑达儿道:“我本来没有勇气去追罗曼娜的,是孟大哥鼓励了我。他还在罗曼娜面前,替我说了许多好话呢!”

罗海本来恐怕孟华心里也许有点不大高兴的,听桑达儿这么一说,方始放下了心。

“既然你有要事在身,我也不便强留。不过,昨晚你也是和我们的小伙子一样,整晚没有睡觉的。最少总得多歇一天才走吧。”罗海说道。

“不了!”孟华说道:“三两晚没睡觉,在我是很寻常的事情。多谢你们的招待,我告辞了。”

罗海见他去意坚决,只好让他动身。送他一匹骏马,一袋干粮。桑达儿舍不得和他分手,又亲自送他一程。罗曼娜也赶在后边。

“别忘了快点回来啊!”临别依依,桑达儿扬手说道。

孟华笑道:“我不会忘记的,我还要回来喝你们的喜酒呢!”

他满载着友情离开,心中不无感慨:“想不到我交了这样好的两个异族友人,反而同样是汉族的段剑青,却下毒手害我。他还是我二师父的侄儿呢。不过,也正因为他是我恩师的侄儿,我还是要把他当作朋友看待的。但愿他肯接受我的劝告。”怀着这个希望,孟华快马加鞭,兼程赶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