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华施展轻功,借物障形,直奔“狼窝”山上险要之处,虽然没有哨岗,却也给他神不知鬼不觉的直上山头,连过十几座哨岗,都没有被人发现。”

天色已黑了。这晚的天色倒是很“好”,无月无星,有利于他偷入堡垒。不过,在他获得意外的顺利到达堡垒之际,心中却是忐忑不安:“尉迟大侠此刻不知如何,我会不会来迟了呢?”

尉迟炯怎么佯了?

此际他正在和天狼部的首长把酒言欢。他是在主人为他而设的按风宴上。

他和天狼部的酋长谈得很是投机,酋长慷慨激昂,发誓与义军联手抗清。

他经过十个部落,十个部落的酋长都是和他说的差不多同样的话。倘若勉强要找不同之处,只是这个天狼部的酋长说得更加漂亮,更为动听而已。

他本来是个精明老练的人,但可惜正因为他习以为常,以为这个酋长和他拜访过的那十个酋长都是一样一是以身陷危机,竞不自知。

酋长一拍‘乒’,两个仆人走了出来。一个捧着漆盘,盘中放着一壶酒,一个捧着一块折得厚厚的红布,上面放着一把尖刀。

天狼部酋长肃立说道:“难得尉迟大侠不远千里而来,帮忙我们抵抗满洲鞑子。请干一杯血酒,祝贺咱们定盟。”

“杀血定盟”是一种很隆重的誓约,在喝过血酒之后,双方订约之盟便算告成。如有背约,必遭天谴。所以这杯血酒,尉迟炯是非喝不可!而他当然也是以十分愉快的心一情,接受这个“杀血定盟”的。

酋长首先拿起尖刀,刺破自己的中指,挤出几滴血珠,滴入酒壶,尉迟炯跟着也这样做。

仆人倒了两杯酒,分给酋长和尉迟炯。酋长说道:“先干为敬”,一仰脖子,把盛得满满的一杯酒一口吞下。

尉迟炯举起酒杯,正要喝酒。只觉这酒芬芳扑鼻,只是香气之中,稍稍杂有一点血腥气味。几滴血混在一壶酒中,本应血腥之味极淡,甚至不能察觉的。不过一来是酋长首先喝了,二来尉迟炯每到一个部落都是曾喝血酒的,做梦也想不到这个酋长会有异心,是以虽然闻到一点血腥气味,亦是不以为奇。

“祝贵我双方,腹约水固。同心合力,患难相助。”尉迟炯说道。说完之后,便即举杯。

正当他将喝未喝的时候,忽听得外面有喧闹的声音,酋长一皱眉头,喝道:“什么人在外面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