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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服装设计师看到这种绚丽的色彩,首先想到的肯定是各种漂亮的小裙子,叶知年的视线却不由自主地落到了陆辰身上。

陆辰并不是西方审美体系下的帅哥,眉骨没那么高,眼窝也不深,五官的立体全体现在笔直高耸的匀称鼻梁上,是典型的古典系华国帅哥。

按理来说,这种相貌的人看起来白净斯文,书卷气会很重,偏偏陆辰是单眼皮,气质又极具攻击性,所有这些因素在他身上综合出了一种独特的味道——

设计越繁复、色彩越艳丽的服饰越适合他。

如果陆辰穿着这种颜色的丝绸衬衫,再抱一束苏格兰绿郁金香……

叶知年想着想着思绪就跑偏了,恨不得立马拿出纸笔,把脑子里法翠色衬衫的设计画下来,顺便将九月时尚杂志邀封的风格定了。

陆辰是young的全球代言人,虽说杂志邀封穿什么主导权在编辑手上,但也不会拒绝young提供的服饰。如果设计出彩且符合杂志设定的主题的话,也不是没有上封面的可能。

要是没能上时尚女刊最重要的金九封面,那就买个明年的开年封,总之他一定要看到陆辰穿着这个颜色的衬衫上杂志封面!

叶知年脑子分成两半,一半想设计一半想杂志邀封,走路都靠下意识指挥,因此被杂物绊倒时他压根没反应过来,呼救都来不及。

好在有人及时伸出援手,一把拉住他的上臂,帮他稳住了身体。

“谢谢……”叶知年惊魂未定地低声道谢,抬头就看到陆辰近在咫尺的脸。

他眉头紧锁,嘴唇抿成一条直线,眼神锐利中夹杂着一丝怒气。

看到陆辰的表情,叶知年下意识就想道歉。他这个走路不看路的习惯被陆辰从小说到大,都快形成条件反射了。

起因是小学时有一次回家的路上,他和陆辰聊动画片聊嗨了,倒退着走路结果被石头绊倒,后脑勺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