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照然来请客的,他可是担负了他家心肝宝贝儿的期望来的,要是请不到秦朗,今晚能不能上床都还是个问题。
“当然要喝酒!”周照然一脸讨好,搭着秦朗的肩膀就走,“对了,哥,之前你捡到的那只兔子呢,你吃了?要是在养着呢?要不然我花点钱让饭店做一道麻辣兔头和麻辣兔子肉带过去当下酒菜。”
周照然的话刚说完,卧室里传来咚的一声。
还有一道小声地啜泣声。
阮可可本来还握着秦朗的衬衫玩,用秦朗的衬衫袖子系蝴蝶结,一听周照然要把他给杀了做麻辣兔头,小兔耳朵乱颤,浑身的毛毛都竖了起来。
他埋进秦朗的衬衫里,汲取熟悉的气味,安抚自己,脸颊在衬衫上蹭了蹭,嘟哝说:“就知道欺负兔子。”
秦朗朝卧室看了眼,声音故意加大:“我从来不吃兔肉。”
周照然瞪圆了眼睛。
秦朗道:“你们也不许吃。”
周照然觉得他秦哥疯了,好好一个肉食主义的人,以前经常跟他们去逛麻辣兔头店喝酒吃肉,怎么现在忽然不吃兔子了?
两人一前一后往外走,卧室里的阮可可变成一只白色小兔子,抱着秦朗的衬衫倒在地上。啪叽一声。
兔子歪倒在地板上沉思,长呼出一口气,将一只粉色蝴蝶结戴在自己的兔耳朵上,然后蹭的站起来,在房间里转圈走路,沉思,两只手搓了搓:“狼大人被别有用心的坏人拐走了,我要去看住狼大人。”
他把耳朵乖乖地贴在脑后,用蝴蝶结绑住,免得兔耳朵挡眼睛碍事,又去衣柜里翻秦朗的衣服。他想藏得最深的一定是最好的衣服,于是他在秦朗衣柜最里面翻到那件黑色情去服。
穿上去很紧绷,尾巴不舒服,他将尾巴那儿的拉链拉开,露出一撮白色尾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