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新脸红,说是四万。
周照然的假震惊,变成了真震惊,问秦朗的乐队还招不招人。
周潮攒够了钱,也有了时间跟他们小小地奢侈一把,腼腆地坐在角落里剥瓜子吃——他不敢喝酒水,晚上还接了代驾的工作。
云冉冉在准备入学考试,gap一年后回校,还有一场测试考试。考试虽然无关是否能够入学,只是作为导师对她的测验,但云冉冉还是想要认真准备,因此这次聚会,云冉冉就没来。
秦朗抱着吉他在台上弹奏,周照然喝大了,舌头都打卷,他问秦朗的乐队为什么要叫连雀,乐队里又没有一只雀,一直以来演奏的主题曲也跟麻雀什么的没关系。
秦朗说:“名字是欣欣起的,她不能说话后就喜欢上了看书。她有一回,捧着纳博科夫的一本诗集问我,为什么作者要杀死麻雀。”
“啊?小姑娘这么小就知道看诗集了?”周照然自己不爱学习,就觉得这个世界上的人都跟他一样不爱学习。就像他跟秦朗交往的时候,就直接忽视秦朗退学前的优异成绩,跟云冉冉打交道时,也自然地忽视掉云冉冉的学历。
“欣欣那时候字都认不完,里面的诗集原文写的是‘连雀’,她就问我能不能不要杀死麻雀,我当时敷衍她说不会。后来她跟我爸走了,整个人就更加自闭了。”秦朗说。
他将吉他搭在沙发边上,喝了两口酒。
那本诗集里的原文其实是——
“我是那惨遭杀害的连雀的阴影,凶手是窗玻璃那片虚假的远景。
我有头脑,连带五个官能(堪称独一无二),可是在其他方面我确实个笨手笨脚的怪物。”
玩乐队是因为家里没人,身边没什么朋友,就爱上了搞音乐。做音乐的第一年,到贩卖乐器的二手市场去买了一把吉他,经常一个人骑车去山头练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