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季玉重活一世,也从没忘记过自己的目标,他可以为了複仇,或是别的什麽目的,付出全部,但他没想过要让雷霆对自己动心。

所以他对所有遇到的人都僞装过,唯独在雷霆面前总是不耐烦地敷衍。

敷衍他的邀请,敷衍他的吻,敷衍他的怒火。

因为阮季玉知道他喜欢的是李枫,但没想到这个人蠢到,会这样动了些不该动的感情。

——确实是不该。在故事里应该是潜伏的主角战胜反派,也战胜喜欢反派的大蠢货,可偏偏这个大蠢货对主角动了感情。

阮季玉觉得可笑,但又觉得他有些可怜。

一个没有正常家庭,父母一死一疯,背负了家族全部荣誉和财産的傻子,偏偏长了一张万衆瞩目的脸,走到哪里都被人嫉妒,被人关注,被人指指点点。当然可怜。

如果他不是雷霆的话,也许阮季玉真的会心软。

阮季玉拽了拽他的一缕垂下来的金发:“傻成你这样的,确实不多见。”

“阮季玉……我看你是活的不耐烦了。”雷霆被他连骂两句,积攒的怒火终于爆发,把他猛地推在床上,两下扒了西装外套狠狠摔在地毯上,单膝上床,把床垫压得咯吱一声,一伸胳膊抓了一条腿就把阮季玉拉到了自己跟前。

阮季玉叹气,被他这样对待却并没有丝毫害怕,只说:“我没和他们做什麽,既然你这麽不自信,那你亲自检查一下?”

阮季玉有些似笑非笑,在一片安静里擡起脚踩住他的衬衫,把他胸口平整的衬衫踩出褶皱,雷霆的视线下移看着他的脚踝,阮季玉很安静,身上那种淋浴水汽和酒店床品的气味非常干净,自己都压在他身上了,可他丝毫没有动情的意思,越近反而越能清晰地看出他清明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