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云漪不知他打的什麽算盘,皱眉反问:“鸣沙关日夜警戒,眼下不就在战时?”
“那便是没打过了!”赫连诚能伸能缩,别人一口一个太守,他也乐得消受,当即便端出太守的懒散架子,“只是本太守倒是十分好奇,你们究竟见过五部人的样貌麽?可知道他们用的什麽兵器?他们进攻之时以何为信号,这些你们又可曾派人刺探过?”
他扫过守门士卒的兵器,不由嗤笑:“我看你们这些兵器对付海寇都勉勉强强,可知五部重骑来犯,你们第一步该先做什麽?”
行军打仗之人血气最重,赫连诚的这副懒散样子落在都云漪眼中,可算挑起了他的怒气,“自然是投石射箭,不然还有什麽?”
赫连诚便不说话了,只轻蔑地笑看他一眼。
“那倒要请太守赐教!”都云漪红了脖子,如何能咽下这口气,“咱们这伙子太平军该如何行兵布阵?”
“想知道?”赫连诚猛地扔了刀,脚下起势,“跟本太守打一架,赢了本太守才告诉你!”
赫连诚身后的府兵顿时退了开去。
都云漪要赫连诚杖责自己是为挑衅,眼下赫连诚要与他过招更是挑衅。师戎郡一战,赫连诚名声大噪。其一乃是他行兵迅猛,其二便是他本人武艺超群。
这也是历来军中的惯例,府衙中的书生过招用文章用口齿,军中将士分辩是非,便是用手上的这颗拳头——谁打赢了,谁就是大爷。
都云漪摸不清赫连诚的身手,便有几分犹豫,“末将岂敢!”
“那就是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