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野和桑言他们坐得比较远,周尔琛便主动帮他们递盘子切火鸡,温野等他切完,伸手去拿,下意识地想要递给沈济川——
这是他的习惯,吃饭的时候先帮离的远的人盛饭递筷,这样大家都方便。
谁料胳膊刚擡起来就被周尔琛按了下去。
“给你的。”周尔琛说。
温野愣了愣,哦地一声。
等到落座后,还不能立刻动刀叉,等莫琳和丈夫朋友们都做完祷告之后,才正式开了席。
等温野尝了一口之后,他就明白火鸡为什麽在国内流行不起来了,体型大是一方面,二来火鸡肉还是有点柴的,他们吃鸡肉一般都偏爱鲜嫩的,像老母鸡这种就得拿来炖汤。
火鸡的脂肪含量比较高,肉质肯定是不如农场精饲料养出来的肉鸡,不过这只母火鸡的肉质还算鲜嫩,表面刷了一层黄油,在烤箱转过之后,拿出来表面酥脆金黄的。
鸡肚子里塞了苹果和橘子,吃起来不会觉得腥,还有一股迷叠香和罗勒碎的混合香气。
有种异乡风味的风情。
一片火鸡肉、一颗小番茄,再吃上一小份蔬菜沙拉,大家热闹地聊着天,尽管语言不通,但连比带划地竟然也没什麽隔阂。
不知不觉两个小时就这样过去了,吃过饭后,大家自觉地打扫起了卫生。莫琳家虽然有洗碗机,但也装不下这十几个人的碗筷,如果分批洗,那等洗碗机洗完碗、高温杀菌再出来,都要一个多小时了。
这个天气,带着食物残渣的碗筷放不了多久。
温野和巴夏又干起了老本行,两个人吭哧吭哧地在厨房用最原始的方式洗起了碗,温野洗到一半时周尔琛和陈超过来交班了,完成剩下的工作。
他把手沖干净、擦干后,指腹都被洗洁精和水泡得皱巴巴的,还干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