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没想明白,只将武器向前抵了抵,用颤抖的语调威慑面前的坏蛋:“你、你要是敢乱动我就戳你啦,你别看我小,我打架可是超厉害的,没有输过!”
他不算说谎,只不过他的打架经验只有1。
当时小区里一个男孩说他是没人要的孩子,还想抢走哥哥给他买的玩具,他就和对方打起来,还打赢了。
不管怎麽说,这也算是没输过。
男人并未继续刺激他,只是冷声询问:“你可知晓,我的斗篷能抵御烈火侵蚀。”
阿尔宾点头,他在火场里就发现这一点了,被他充作裹尸袋的斗篷披风还挺厉害的,不仅防火,在地上拖拽那麽久也没烂,质量超好,又酷又实用。
男人拧眉更深。
“那你为何不独自披戴离去。”
阿尔宾用奇怪的眼神看着他,不理解他为什麽这麽问,甚至觉得问出这种问题对方是个笨蛋。
“要是我用了,你就会被烧到。如果我不管不顾直接离开,你就算一时半会儿不会被火烧到,也会因为吸入太多浓烟死翘翘。”
这个人昏迷着,无法闪避,比他更容易受伤,也是为了避免这一点,他才弄成了裹尸袋的样式,不仅方便拖,还能保护里面的人不被烧到。
他真是太机智了!简直是天才!
他得意地单手叉腰。
被勒红的手掌接触到粗布的衣料,他倒吸一口凉气,赶紧松开手。
男人深深地看了他一眼。
这个孩子……是个笨蛋吗?
既然已经发现斗篷的效用,就应当知道,只要他披上斗篷,就能从火海中安然无恙地离开了。
但这个孩子好像完全没想过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