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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端轻盈地落回岸边,蝙蝠纹短靴底干爽依旧,未染一滴江水。

鱼肥藤绿,他就手中看了眼“落雨观花”的食材,银鳞丰润、风姿绰约,果然名不虚传。都道鲥鱼味鲜至极,美则美矣,一则多刺,二则鳞下之脂难于烹制又弃之可惜。“落雨观花”的烹饪手法则完美弥补了这两处美中不足。

鲥鱼去刺斩碾成泥,而后塑成芙蓉状盛盏;鲜亮透润的鱼鳞用丝线串起,悬在芙蓉鱼盏之上。泉水沸蒸之时,鳞片油脂凝结成为雨滴,滴滴坠落花心,形成落雨观花之境。鳞脂与鱼肉彼此交融、相互成就,赏心悦目的同时,也呈现出一道人间至味。

颜端正琢磨着菜谱上的做法,缀在柳条上的鲥鱼猛地翻肚一挺。眉心不由得微微蹙起眉心,他不喜欢这种不守规矩。蜷起食指,在鱼目中间轻弹一下,两条食材便如两片新撷的莲花瓣,柔顺地挂在了柳条上。

既然死是宿命,逃不脱,躲不掉,那痛快地抵达,未尝不是最大的仁慈。

当然,颜端无意于“仁慈”等这些虚妄的标签。身体记忆告诉他,关于死,他很有经验。小到螳螂,大至虎兽,甚至是人。

尤其是人。

颜端承认,与人周旋,他很不擅长;他却擅长——

取人性命。

晨光熹微,回去的路上,行人三三两两多起来,有往来商贩,也有行走剑客。面具后的颜端,一如既往打量走向自己的每一个人。

他确实擅长杀人。颜端自己也承认。只需一眼,他就能根据对方体型量级等,快速确定最佳毙杀方式。

比如迎面走来的这位行者,身矫体健,适合暗器远攻,三丈之内瞄準眉心,寸许银针一枚,便能使其直接倒地,干净利落又隐蔽,防不可防。

前方走路大摇大摆的屠夫,身宽体胖横肉都长到了脖颈,背后偷袭最佳。瞄準枕骨下方一记闷拳,或者握住颈椎第二块骨头用力掰折,也可以当即毙命。

至于路旁亭内歇脚的几人,擒贼先擒王,若要动手,先从侃侃而谈的那位开始。利刃出鞘划开颈侧,顿时就能鲜血喷涌、红光满地,这种骇人场景可以对同伙造成威慑,给自己留有更多出手时间,一并绞杀。

颜端不喜欢颈侧,他厌弃那种血溅满身的混乱感。

当然,掌握技能与动手变现,是两码事。颜端知道一旦自己出手,必有命丧,所以他很少出手。

至少自己能追溯到的记忆中,他还没出过手。

回到食肆,小厮迎上来将鱼接过去,说侯府一早又派了人来,问这两日可否进菜。又称其他接了帖子的食肆酒楼也都忙起来,準备好好借此事扬名一把。

“嗯。”颜端微微颔首,算是知道了。他交代人去準备丝线、山泉水等物。落雨观花的食谱他熟之又熟,但这也是第一次回,他要先私测一次。

小厮关门去之前,忍不住又埋怨两句:“那侯府惯会势大欺人!公子不在,上回来的那位世子跟班颐指气使,好好耍了一通威风才走。还撂下话,说若是我们做的不合老侯爷口味,定会拆了我们的铺子。”

狐假虎威而已,颜端不置可否。

拿着空如白纸的前半生,他逐渐养成了自己独特的识人方式——三招之内可否解决。不确定接近自己的是敌是友,那就一律疑罪从有。若此人三招之内能解决,那便是“安全”的,可以允许对方靠近。而那侯府小厮,自是连被衡量的资格都没有。

这种碾压衆生的本事,并没有让颜端安心。有根看不清的弦,始终绷在那里,断掉便是致命一击。

打发走小厮,颜端从怀中取出新制的柳笛,小心吹出几个音符,然后开了枕边的檀木方匣。里面并排躺着四根柳笛,早已干枯。每年柳条抽穗时,他都会做一支。当然,他自己也不清楚为什麽。

颜端转动手腕,体内功力浑厚内敛。他不确定自己这双手曾沾过多少血、攒过多少命。但他清楚,胸口那一刀若再深分毫,今天的阳光便晒不到自己身上。

能近得了自己身的人,这五年他还没遇到。行刺之人将刀刺进自己胸膛,必定是个江湖高手。高手已经出手,为何偏偏又差了这分毫?

这个问题,颜端始终没想明白。

他重新翻开那半册食谱。五年前他在水涧碎石之上被人救起,身上除了这半册食谱,再就是胸膛上剜心一刀,其他什麽也没留下来,包括记忆。

剔鳞成串,是个细致活。颜端不会捋丝走针。缝合伤口,他还是擅长的。当初胸前伤口极深,血肉外翻,很是骇人,救他之人胆怯,是颜端侧卧撑在榻上,一针一针亲手缝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