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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眼还眼 江南梅萼 1030 字 3个月前

“综上所述,我恳请各位陪审员裁定被告谋杀罪名成立。”

第 20 章

何宏杰发表完结案陈词坐下后,姚珂卉站了起来。

“衆所周知,兇杀案中要认定一个人是兇手,就要排除一切合理的疑点才能做出这样的裁决,但是在本案中,疑点还有很多。

“第一个疑点,被告在报警之后,曾对警方说,兇手是一个身材高大的黑衣男子,但最终警方以案发现场没有发现任何与该男子有关的蛛丝马迹而认定该男子不存在。可事实上,案发现场也没有发现与被告有关的任何蛛丝马迹。注意,我这里说的案发现场,是指被认定为是杀人现场的被害人别墅二楼那间卧室,警方没有在卧室里提取到与被告有关的任何痕迹,指纹,脚印,□□,毛发,什麽都没有。

“同样是提取不到蛛丝马迹,为什麽那个男人被认定不存在,也就是没在现场出现过,而被告就被认定在二楼卧室杀了被害人?同一桩案子还有不同的认定标準吗?就因为本来被摆放在二楼卧室的树脂摆件上有被害人的血迹和被告的指纹?可是警方到达别墅的时候,这个树脂摆件是在一楼大厅的地板上被发现到的,而且被告一早就说了这个摆件是真正的兇手拿下来的。在二楼同样找不到被告痕迹的情况下,真正的兇手另有其人这种可能是否应该被轻易地排除掉呢?

“第二个疑点,钟嘉华的证词。钟嘉华说,他是因为担心他的父亲文兆荣先生因为出轨被母亲扫地出门,才中了被告的圈套,告诉她被害人家的电子锁密码。既然一切是因为文先生而起,而敲诈勒索他的被告又是文先生的女儿,那从事发到后面他被迫给周振雄打款,他都没有把这件事告诉文先生,不是很奇怪吗?如果在打款之前他跟文先生提过这件事,那就不存在什麽听说哥哥被杀后很害怕不敢告诉父母,所以迫于压力给不认识的人打了一百万这种事。因此,钟嘉华证词的合理性与真实性,也是存在疑点的。

“第三个疑点,我方才已经提到过了,按照警方的说法,被告需要站在矮桌上才能对被害人造成头部那种形状的伤口,但被告站在落地窗前的矮桌上是没办法偷袭被害人的,被害人手臂上没有抵抗伤就很可疑。

“第四个疑点,本案的兇器,也就是那尊树脂摆件,总重量只有320克,这麽轻的兇器,一个没有经过特殊力量训练的女性,是没办法用它把一个成年男子的颅骨打到粉碎性骨折的。控方说,刚才人体模型击打实验没有经过法医的专业指导和论证,我本来是想请法医上庭来作证的,谁也不知道会出那样的意外。但是就算法医没能上庭,我们作为普通人也可以看得出来,要用这尊树脂摆件对成年男子的头颅造成粉碎性骨折的伤害,即便是成年男子,也需要受过力量训练力气很大的人才能做到。

“大家可以看一下被告,体格瘦弱身材娇小四肢纤细,她像是能用那尊重320克的树脂摆件击碎被害人颅骨的样子吗?通过今天的实验,我相信我的当事人曾经对警方做出的供述是真实的,本案的真兇是一名身材高大而且力气也很大的成年男子。请各位陪审员依法裁定被告谋杀罪名不成立。”

法官道:“现在休庭,稍后宣判。”

除了上厕所没有人离开法庭,都坐在座位上等。

二十多分钟后,陪审员与法官陆续回到庭上。

法官问陪审团:“对本案的最终裁定,陪审团有没有形成统一意见?”

因年长而被推选为陪审团主席的霍犇起身道:“法官阁下,陪审团认为本案还有合理疑点未能排除,故而一致裁定被告谋杀罪名,不成立。”

法官遂向衆人宣布道:“根据‘疑点利益归于被告’原则,本庭宣判,被告文秀茵谋杀钟嘉辉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文秀茵几乎是被记者们拥挤到了法院门口。

“文小姐,对于这件案子,你有什麽想说的吗?”

“我想谢谢姚珂卉大律师,真的很感谢她。”

“接下来你有什麽打算呢?”

“我打算回大陆,找我儿子小川。”

“你还是认为你不是文秀茵,而是张静雅吗?”

“我……不管是文秀茵,还是张静雅,都要去找小川。”

……

姚珂卉站在人群的另一头,远远地看着文秀茵。

她看上去精神状态好多了,言词清晰,脸上也有了笑容。

不断有人从姚珂卉身边经过,恭喜她又赢下了一桩大案子,她也一一笑着回应。

姚昱菲凑了过来,悄声道:“姐,这个案子终于有了个好结果,我刚刚通知爸妈,明天不是正好周末吗,爸妈提议去海边玩,庆祝一下。我们一家人也很久没有一起出去玩过了,你有没有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