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先观察了一下这些猪拱菌的品相,然后将这上面的泥土稍微弄开了一点,再低头嗅了味道。
很快,他点头。
“很不错,品相上好,味道浓郁,在那边,是要当高级品卖的。”
赵元乐:“那我们这一次就先送这些过去,给你的西洋朋友送点礼,剩下的让他们拿去给商人看。
然后,那边有消息过来,我们就可以按照约定,背着东西过去见面了是吧。”
胡医生点点头。
但是赵元乐想到另外一个问题。
“其他的菌子没有土包着,而且就算用土包着,也不可能新鲜太久。
从这里到蓉城,一封信起码得走个七天吧,来回就是一个月呢。”
胡医生给了一个建议。
“你可以把它们稍微用湿布擦干净表面,然后在太阳下晾晒,风干也可以。
毕竟他们拿了这东西,也是要晒干之后才能运回去的,你先一步晒干,他们或许更方便些。”
赵元乐点头:“说的有道理,这些新鲜的就先送过去,其余的我就都晒干。”
胡医生:“嗯,趁着现在有时间,我先把信写了,待会儿直接拿给去蓉城的人。”
说着,他坐到了桌子旁,从抽屉里面拿出来纸笔,将白大褂脱了,放在一旁,提笔开始写了起来。
赵元乐好奇的凑了过去。
因为她看到胡医生拿的似乎是钢笔,她很想看看这里人写的钢笔字,也想看看他们现在写字的习惯是怎么的。
感觉到赵元乐凑了过来,胡医生笑了笑,问了她一句。
“会用钢笔吗?”
赵元乐看着,点点头:“应该不难,应该跟铅笔差不多,肯定比毛笔写的要容易多了。”
胡医生点点头:“硬笔是比软笔好写,更方便,也更适合小孩子学习。”
赵元乐看到了胡医生的书写习惯,竖着写,从上到下。
看到胡医生的字,赵元乐觉得也挺不错的,可是跟陈墨颍的确实没得比。
这两者的区别,就好像是一个看起来舒服的普通清秀女生,和一个浑然天成顶级大美人的区别。
这一页过后,胡医生便开始在第二页写起英文来。
赵元乐的瞳孔不由放大,看的更专心了。
写英文,胡医生便是从左到右横着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