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乐队时大家都这么穿,说是什么撞色,很潮。
“算了。”路许抬手中止了这个话题,“不和你聊审美。”
路许:“饿了,有吃的吗?”
他俩各自以一种几近昏迷的睡态在同一张床上躺了一整个晚上,现在虽然有互相看不顺眼的趋势,但还竭力维持着表面的和平。
但是。
当江乘月打开冰箱,从冰箱里拎出三个馒头的时候,路许的脸色彻底由多云转阴了。
“给你两个,我留一个。”江乘月小心地问,“行吗?”
“你午饭就吃这种东西?”路许难以置信地问。
江乘月举着馒头的双手无处安放:“也不全是。”
就是到月底了,身上的钱只够啃馒头了。
“还有别的。”江乘月又从冰箱里拎出了两瓶老干妈,“加这个,不辣。”
路许:“……”
“你自己吃吧。”路许站起来走了,“这房子不大,等下我的东西搬进来后,你记得把你放在墙角的那堆东西收拾好。”
原定乐队无了,江乘月成了野生鼓手。
已经成型的乐队,多少都有点排外,他想了想,决定还是自组乐队。
比如,孟哲的贝斯玩得就不错。
江乘月揣着自己的鼓棒,在美食街口的第一家店里找到了孟哲时,孟哲正挂着他爸的围裙,在卖小龙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