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刚刚黑,圆月刚刚升起,轩辕开山就准备睡了。
他刚刚吃光了整整一条烤得半熟的小山羊,准备再好好的睡足两个时辰,才有力气来对付今夜子时的决战。
把一张他赤手空拳从青海巴颜喀喇山猎来的苍牛皮,铺在砂石冰冰的荒漠上,他一躺下去,几乎就立刻睡着。
可是他立刻又惊醒。
他没有听见任何声音,但却有一种听不见的脚步声惊醒了他。他可以断定已经有人来到附近,他的判断从未错误过。
在这一瞬间,他已下定决心,只要这个人一走进他附近七尺方圆之内,他就要把这个人用他的一双手生生撕裂。七尺左右这种距离,已经是他安全的极限。
想不到脚步声居然恰好在七尺外的边缘上停了下来,他本来一直假装睡着了,现在却不得不眯起一只眼。银色的月光下,他看见一个穿着一身绣花衣裳的大孩子,站在他以多年经验所结断出的安全距离外,用一双特别明亮的大眼睛看着他。在这种穷山恶水的荒漠上,怎么会忽然出现这么样一个人?
“小鬼,你是干什么的?到这里来干什么?你不怕野狼把你吃了?”
轩辕开山厉声说。
“小鬼?你说我是小鬼?”穿绣花衣裳的小鬼吃吃的笑了,笑声如银铃。
“轩辕开山,你今年才三十三岁,就敢说我是小鬼?”这个小鬼故意摇头叹气:“你知不知道在我六个老公里,年纪最小的一个都比你大十岁。”
轩辕开山愣住,忽然跳起来愣愣的看着她,看了半天,终于大笑。
“我知道你是谁了,你一定就是那个要命的田灵子。”他大笑:“幸好我也知道你只会要你老公的命,否则我早就已经像一只中了箭的兔子一样逃走。”
在灯光下,在一尺多远的距离以内看起来,这个小鬼果然已经不是个小鬼了。
无论从任何角度来看,她都已经是一个发育得非常健全的成熟女人。身材虽然比较娇小了一点,却还是有可以让每一个男人都心动的魅力。
轩辕开山看着她,摇头叹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