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淮南“鹰爪门”传人中最成功的一个,武功和成就都最高,他的鹰爪功和七十二路小擒拿手,多年前就已被公认为武林中的一绝。
他的手,看来虽然纤细柔弱,而且留着很长的指甲,可是只要他一出手,就会都变成了杀人的利器。
他吃素,绝对不沾荤腥,他用的厨子却是以前四大丛林中,最有名的香积厨。
戒绝荤酒,从来不赌,对于女人更没有兴趣,他认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女人是干净的,他通常都把女人称作“垃圾”。
但他却偏偏又是一个非常讲究享受的人,对于文字训诂和音律的造诣之深,甚至连翰林苑中都很少有人能比得上。
无论在什么样的标准之下,他绝对可以算是个怪物。
令人想不到的是,在这个怪物的心目中,也有一个他崇拜的偶像,他崇拜这个人,就好像一个多情的少女崇拜她梦中的白马王子一样。
这个人就是慕容秋水。
韦好客穿着他的一身在京城第一流裁缝那里订制的纯黑丝衫,坐在位称“天牢”的刑部大牢后一个阴暗的小院里,坐在一张颜色已变得深褐的竹椅上。
已经将近是冬天了,深秋的晚风已经很冷。
韦好客不怕冷。
尤其是在此时此刻,他非但不觉得冷,反而觉得有一股热意从他的心里散开,散入四肢,散入指间,散入鼻端,散入眼中。
甚至连他的眼都已因热而发红。
每当他将要做一件他自己知道可以刺激他的事情时,他会感觉到他自己的身体里有一股这种热意升起。
今天他又有这种感觉,是因为慕容秋水告诉他又有一位很特别的贵宾要来到他的雅座了。
就在这时候,他看见慕容秋水陪伴着一个面蒙黑纱的女人走了进来。
她的身材相当高,穿着件很长的黑色风衣,所以韦好客非但看不见她的脸,也看不见她身上任何其他部分,甚至连她的手都看不见。
但是他却已感觉到她那种慑人的美丽。
她显然也在黑纱后注视着他面前这个矮小而畸形的人。
韦好客知道,甚至可以想像到她在用一种什么样的眼光注视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