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一片青黑。
地上的手是受伤的那只,半个多月了不但没好,甚至还有点化浓,看着就疼。
宋晚亭没想到他会这么作害自己,这一刻真的是心疼又生气,真想一脚把他踹起来,但还是蹲下身推了他一下:“任尔?”
任尔往他这边转了转,有东西从他一直压在胸口上的手底下掉出来,是块手表,是宋晚亭的那块手表。
那个“t”字都和旁边的颜色不一样了。
宋晚亭看到手表的这一刻,可以说是完全缴械投降了。
他输了。
或者从他来到这里的那一刻,他就输了。
他是真的完全彻底喜欢上任尔了,不是一点点,是很喜欢。
哪怕对他有一点害怕,哪怕完全不了解他的人生,哪怕他做的最多的事就是让自己生气,哪怕他完全不符合自己对另一半的要求。
他也不可抑制的喜欢他。
他盯着任尔那张憔悴消瘦的脸看了半天,任命的叹了口气。
他活到33岁栽到了他手上。
小破孩啊小破孩,我该拿你怎么办才好?
伸手掐了下任尔的脸颊,试图能找到掐小奶膘的手感,但一点肉都没了。
诶……
还是先把小奶膘养回来吧。
本来招人喜欢的地方就比惹人生气的地方少,小奶膘可不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