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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晚亭跟高斯他们三个相处了大半天,无比想念任尔,看到他的一瞬间,直接靠在了他怀里,把头抵在他肩膀上:“你终于回来了。”

任尔拍了拍他:“辛苦你了。”

没过一会儿几个人就向着比赛的场地走去,离这儿不远,已经聚集了很多人,还有各种彩旗飘扬着,不少旅客都是租的当地民族服饰,看上去很像那么回事。

高斯三人也是一人一套,一走路,身上那些银饰哗啦啦的响。

任尔整的这套不一样,是马上装扮,肩上斜批着假的兽皮,带着一串兽骨项链,又戴了一个兽齿耳坠,脑袋上编了些小辫子,小辫子上还挂着各种银饰和小骨头。

简直就像是电视里走出来的那些部落里的汉子。

浑身充满野性。

宋晚亭的目光总是不受控的停留在他身上,他没有换打扮,这些出租来出租去的衣服他是不会穿的。

任尔骑的就是他早上骑的那匹枣红色的马,利落的翻身上马,那熟练度完全无法让人相信,他居然是今天早上才第一次骑马。

这可能就是天赋吧。

上马后,一扬下巴对着宋晚亭勾了下手。

宋晚亭走过去,轻轻的把手放在马头上,那马也很亲他,偏着头在他掌心上贴了贴。

宋晚亭:“怎么了?”

任尔弯下腰,挑起他的下巴:“我需要一个胜利之吻。”

宋晚亭向周围看了看,非常热闹,密密麻麻的人头挤在一起,有人呐喊助威加油打气,有人敲着手鼓摇着铃,有人伴随着乐声扭动着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