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清风(177)
大朝的结果就是一个字——查!
查贺一龙!只要贺一龙无罪,那他袁崇焕就是有罪的。
这其实很好查,贺一龙家里住的是朝廷分的宅子,之前有一老娘,早前也娶了一房老婆。这老婆是从西北逃来的难民,本是被贺一龙雇佣回去照顾老娘的,后来,发现真把老娘照顾的极好,他便娶了这姑娘。姑娘长的粗粗壮壮的,进门给贺一龙生了俩儿子一个闺女。她肯干,一年一年的开荒,光是她自己开出来的地,都有小两百亩了,置换成一片,算是个小庄子。家里的各色开销,只这一个庄子就足够了。更何况,新军这些妇人,还都接了娘子军的差事,她也没闲着,除了贺一龙的俸禄,她还有自己的俸禄。有了余钱,早两年在城外还添置了两个铺子,老家的亲戚帮着经营着,属于一步一步的,把日子过起来的人。
而对盘问,她干脆的很,“……也不能说我们家爷们一点利用职权的地方都没有……有的!老娘的双腿受不得寒,每年用的毛料都是皇后娘娘特意恩赏的,按说也不缺。可去年老娘六十整寿的时候,我想给老娘缝一床好褥子,就叫我儿子给他爹的信上说了,若是碰上好皮子,一定得弄回来。然后他回信把我一顿骂……信还在呢……我给你们拿……”
她把标注着序号和日期的信一封一封的摆上,“查完,就给我送回来了。他那字写的不好,错的也多……但就这些念想了……”
从信上可以知道,他的两张熊皮是从一个商人那里买来的,是赊账了一半,先给了一半。这个商人跟袁崇焕说的,满人商人是同一个人。
但这人是奸细吗?
详细的查了,这人不是奸细。
袁崇焕说,满人不能经商,此人要不是奸细,怎么来往于两地之间。
可照调查来的结果看,满人确实不能经商,但有些脑子活泛的,把他家的猎物皮子,拿到关里,是能换个好价钱的。这几年,两边有互市的。汉人百姓也有把自家的织的棉布拿出去换皮子的。这个‘商人’,贺一龙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认识的,这人少三根手指,瘸了一条腿,大清国的制度上,男子若是不能从军,他的前程也有限。像是这个人,他不想办法倒腾点钱,就过不下去了。此人年轻的时候也是厉害,十几岁上就能猎熊,可也因着太逞强了,这才残废了。贺一龙觉得跟这人说的投机,而对方也觉得倒腾点皮子到这边换东西,有贺一龙庇护不至于吃那么大的亏,于是,一来二去的,两人就熟悉了。
贺一龙大大咧咧的,坐在一起喝一顿酒怎么了?
谁知道这就成了通敌的嫌疑,为此把命搭上了。
而那个检举说贺一龙通敌的那个参将叫孙元化,此人以何种证据确定贺一龙通敌,就成了关键。
结果才要问询孙元化呢,就被告知,说是孙元化请了三天的病假,不在营里。
不在营里就在家里呗,结果并没有,家里已经几天不见人了。
坏了!跑了吧!
一方而,得赶紧告知朝廷。另一方而,得查查这个孙元化到底是怎么回事。
仇六经比御史和兵部的消息都快,“……臣不觉得孙元化早前有通敌的嫌疑!此人是火器营的,于火器上格外有天分,袁崇焕格外看重此人。”
嗯!一个精通火器的人,被看重是理所当然的!不管是造火器,还是使用火炮,但凡精通的,都是人才。火炮打出去要命中,这也不是说瞎打的。要了解炮弹的轨迹和威力,这样的人才依旧是稀缺人才,袁崇焕看重此人这个能耐,无可厚非。然后呢?
“此人有特长,有能力,但是,品行来说,说不上是多好。”仇六经就道,“跟他不合的将领不少,跟贺一龙也有过矛盾。”
多大的矛盾?
“军中有一叫文洪的小将,在追袭奸细的时候战死了,留下一遗孀年轻貌美。孙元化想霸占此女,这女子性烈,不肯依。她在丈夫死之后,就被安排在军垦,除了她自己那一份,按照规定,朝廷每月给遗孀的定额她的也没少。在军垦日子过的不错,不肯就范。孙元化再要逼迫,这女子就给告了。贺一龙调配物资,跟军垦相熟。这女子告到军垦领官那儿的时候,贺一龙在场。贺一龙应该是顾虑着,这事闹大了,于这遗孀并没好处,想私下里解决。二一个,也是考量到此人在火器上的能耐,想给彼此留几分颜而。就臣调查的结果来看,两人曾关起门来大吵了一架,之后两人再未曾说过话。”
林雨桐沉着脸,“袁崇焕呢?袁崇焕和贺一龙之间有没有争执?”
有!“袁崇焕认为,拨给辽东诸岛的物资,该先交给他,由经略统筹发放,而不是由贺一龙直接发给戚将军。但贺一龙觉得,物资先运到军中,再由军中发去岛上,无形中,只运费所耗的时间和精力就多了三成,这是不合理的!他的意见是,请袁崇焕再派两后勤官,亲自去送物资。”
林雨桐明白了两人争执的点。袁崇焕是觉得他是经略,粮草物资不从他手里过,不从军中发出去,无以树立他在诸岛上的地位。这么做,也是提醒戚将军,谁为主谁为次,谁领导谁。而贺一龙不是没领会这个意思,他领会了,于是,他说,多派两个后勤官。你的后勤官奉你的命令亲自给送去了,一样能达到你要的目的。但是多绕那么一道手,效率太低,耗费太大,他不赞成。那么贺一龙这么做错了吗?没有!这是他的职责,他并无失职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