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情怀(60)
知府王照水端坐在大堂之上,看着大踏步来的女郎君。
这位女郎君可不是等闲之辈!当年在丰宁猎场,她抬手就用剑抹了杜微均的脖子。那个时候自己距离杜微均不远,那是看的清清楚楚。这小小的女郎发难之时,一点迟疑都没有。干净利索,说杀就杀。还有便是紧随其后,在金銮殿上审案,那何尝不是言辞犀利,条理清楚。
这么一会子工夫,他已然知道发生了什么了。
自然也知道这位郡主赶来,为的是什么。
因着对方有爵位,他站起来,先见了礼。
桐桐忙避让,“大人免礼,您请正位。”
王照水便坐了回去,桐桐又给对方见礼,对方侧着身子,只受了半礼,这才开场,“郡主所告何人?”
“户部员外郎王记。”
王照水发了签字:“带王记等人。”
马上有差役接了签子去办事了。
王照水又问,“还有哪些涉案人?”
“寄居在王家的郑家女郎及其婢女嬷嬷,此刻就在大堂之外。”
王照水看书吏,书吏起身利索的出去了。
大皇子没跟进来,他安抚的看郑元娘:“进去吧,有什么说什么,不用担心有什么后果!什么后果……都有我给你担着。”
郑元娘擦了眼泪,点了点头,跟着那书吏一步一步走了进去。
站在大堂上跟父母官见了礼,对方没受全礼,却也没开口问她。
当然不会问她,她是有关人员,并非原告。
王照水只问桐桐,要告王记,那详情呢?
桐桐便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跟对方将清楚,“王记之妹原嫁于西北边军小校郑临安,可惜成亲半年有余便病逝了。郑临安在丧妻三年之后,得岳家准许,另娶继室余氏。余氏与郑临安一般,都为唐时获罪官宦之后,本也非小户出身……”
唐时,有几个时间段冤案频发,敢说出来是获罪官宦之后,那必然是有些隐情的。获罪了,却未必不是好人。
王照水点头,示意对方继续。
“余氏与郑临安结为夫妻,而后诞下一女,便为郑家女郎。原本夫妻也和睦,怎奈命运无常,生下孩子三年后,余氏病逝。又五年有余,郑家女郎九岁上下之时,郑临安战场上负伤,最后伤重不治而亡。按照西北边军的规定,如郑家女这般的将士遗孤,该入育幼堂。在育幼堂读书习武,成年之后,按照其能安排差事,需得叫他们有个安身立命的本事。这郑家女本被送入育幼堂了。是王记之母王老夫人,以怜惜外孙女为由,将其接去抚养。西北边军对此亦有规定,凡是有亲眷愿意代为抚养的,每年二十两银子的抚养金……”
这个也早有耳闻。平头百姓之家,五口人家若是家里有二十两银子,是饿不着人的。
可见这银钱给的不算少了。只要不是金尊玉贵的养大小姐,这银钱该是个小康之家一个女娘一年的开销。这个开销里包含了,一日三餐吃普通的饭食,一年四季有两身新衣裳新鞋袜,甚至包含了去一些女子私塾就学的费用。
这些钱不能保证这些孩子过的跟富户的孩子一般,但却能保障他们无论什么年景,都能过小康的日子。
桐桐就说,“西北边军有规定,可以代为抚养,但其一,这些孩子需得受教育,凡是养而不教者,视为虐待!”
是!不教毁人一辈子,是一种比虐待更可恨的恶。
“其二,不得干涉这些孩子的婚嫁,凡是干涉者,视为买卖遗孤。”
“其三,孩子成年后,不得阻拦其回西北边军,凡有此行为,视为干扰边军征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