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我翻了翻联邦宪章和联邦法律,其中针对独立公投的相关解释是以地区为划分。”
“但在这些宪章和法律中我并没有找到和避难所为主的相关内容,也就是说这部分是缺失的。”
“没有法律允许的内容,都是不合法的内容,你们想要这样的公投结果有效,在法律上站得住脚,就要先推动国会立法。”
“国会到现在还没有解散,立法权还在联邦政府手中,进入企业手中的只有执法权。”
“换句话来说你们必须先通过国会的立法环节,确立了以避难所为主体的公投法律通过且成立,你们再投票并获得了这样的结果,才是合法的。”
“如果你们不那么做的话,另外一个解决办法就是按州来投票,所有居民都必须回到自己所在的州进行投票,并且投票结果也会按照州去计算。”
“另外我注意到在最后一次开启移民政策时大约有一千万外来人口并没有注册居住地,所以这些人的投票在本次公投中不计数,也不产生任何有效的结果。”
“这就是我的意见。”
“我尊重你们的决定和选择,但也请你们尊重联邦的法律。”
一大群人目瞪狗呆的听着康纳勾八胡扯,一时间还找不到任何办法去反驳这个事实。
因为它,真的是个事实!
发起公投的机构应该是联邦政府内的地区政府,州政府,哪怕就算是个市政厅站出来说要独立也行,但一个个避难所说自己要独立似乎就找不到法律依据了。
但这个时候说要去国会解决这些事情恐怕又不太来得及,以现在全球通在国会的掌控力度,可以说国会就是全球通开的!
他们不说不允许通过,只要无穷无尽的拖下去,就一点机会都没有!
而另外一种方法,把居民放回到他们的居住地去,然后由州政府提起独立,接着这些人以“独立民”的身份再重新加入各个避难所,这也是一个办法。
问题在于,现在中北部地区已经全面进入了冰川时代,动不动就零下三五十度,普通人怎么回去?
就算他们能够回去了,州政府早就不存在了,谁又来主持这样的独立公投?
重新遴选州政府?
那市政厅怎么办?
没有市政厅,地区统治体系就不完整,他们肯定不会接受这个结果,也会从这方面找茬。
如果再组织人去从市一级别的行政机构重新组建,到州政府,然后发起公投,然后公示结果,最终上报联邦政府完成独立,再把这些人从那些鬼地方弄回来……
估计也弄不回来了,因为这些人都冻死在他们没有热力资源的家里了!
而且就算这些都能解决,这需要花费多少人力物力财力?
这根本就不是短时间能完成的事情,搞不好要拖上几年时间,等真的拖了几年了,独立不独立的对他们来说已经意义不大了。
因为那个时候,真的是一点人都不剩下来了!
好嘛,难怪凯瑟琳政府那么轻松的就答应了他们去公投,原来在这里埋伏着呢!
这等了接近一周时间,最终告诉他们结果不被认可,这不是……耍人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