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这段日子,李源除了到衙署当值,便是沉浸在自家前院的校场上,日夜领着两个好兄弟,以及一众亲兵跟随乌木特勤操习。
乌木特勤倒不负李源的期望,作为这一代南迁回鹘的首领,除了身材高大的先天条件之外,更是精通各类兵器,尤其使得一手好枪法,而由于血脉的因素,他的马上功夫更是一绝。
只见他在校场上来回飞快驰骋,手上一杆长枪自如挥舞,突刺反挑,一气呵成,一个个立在场上的草人头颅随之飞落。冲刺了十几个来回后,乌木特勤还余有气力,面不红心不跳地为众人讲解,所谓“一扎眉篡二扎手,三扎肩头四扎肘。五扎前胸六扎膝,七扎怪蟒穿裆走”,看得众人是瞠目结舌,直呼绝妙!
自从来到这个年代,李源便经常为自己的武艺苦恼,空有一身蛮力,却无人指点,只得按照军中发放的演武精要去照猫画虎,收效自然很不理想,实战起来,就如上回在荒木岭一般,面对那匪首马六,只能勉强地对上几刀,接着便招架不住。此后毕竟要领军征战,除了用兵之道,武艺还是尤其重要,身为大将,若武艺平平,岂不遭人耻笑!
李源掂着手中的一把长枪,发问道:“乌木,你瞧我该使什么兵器为好?”
“禀虞候,长枪恐怕不适合,虞候当使剑为好!”
李源一阵无奈,这乌木特勤演练了半天枪法,正是兴致上头的时候,你当着大伙儿的面前这么说,我面子往哪儿搁?
看着乌木特勤这耿直的模样,李源尴尬地笑道:“那我便使剑吧!”唐朝以来,剑已是大盛之时,除了军中广泛使用之外,宫廷也兴盛起了剑舞,民间也多出精通剑术的高手。那位曾经的大唐第一剑,裴旻,他的剑法便与张旭的狂草、李白的诗,被后人称为“唐代三绝”。
李源自小便好动,虽然拳脚功夫一般,但唯一能拿得出手的便是自己的剑术,说不上出类拔萃,至少沙场拒敌是够用了。
乌木特勤在一旁,认真观摩着李源使了一套剑法之后,一边点头,一边打量起李源的身材来。片刻后,似乎想到了什么,连忙走上前拱手道:“虞候的剑法纯熟,步战已能轻松御敌,只是马战还需些时日打磨!”
李源抹了抹额前的汗水,径直扒下身上的衣衫,露出一身颇为精壮的腱子肉,笑着说道:“那便上马吧,乌木!快些教习我马战之法!”
乌木特勤微笑着说道:“虞候有命,末将自当遵从!只是马战的精通,无法一蹴而就,除去马上兵器的对阵,更重要的,是驭马之术!战时若马匹不听使唤,兵器使得再高明,反遭其累,也是无用。”
听罢李源赞同地点了点头,说道:“言之有理,那便请乌木教我驭马之术!”
乌木特勤也不啰嗦,双腿微微发力,胯下生风轻盈跃起,只一个矫健的翻身上马动作,便教李源不禁感叹:“真是名不虚传!难怪回纥改名回鹘,回鹘回鹘,回旋轻捷如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