炙的通红的银针穿入皮肉,男人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任平生拿着针小心翼翼的缝,等他缝完,握针的手有些抖,满头都是细密的汗珠。
任平生打了桶热水来,仔细把男人的身体擦拭干净,这时仔细看男人的脸,才发现长得格外俊俏。
男人身高八尺有余,一张脸生的轮廓分明,眼睫又黑又长,如同两把浓密的小扇子,鼻梁英挺,嘴唇薄削,面部线条俊朗刚毅。
任平生抱着被子在地上打了地铺,祠堂一直他一个人住,没有多余的屋子。
男人一直昏迷昏迷到第三天。
任平生正在给男人喂粥,吹凉了一勺一勺的喂,他刚把粥碗放下,男人猛然睁开了双眼,伸手一把掐住他的脖子,表情阴森恐怖。
任平生难以呼吸,伸手拽男人放在他脖子上的手,“你…做什么…”
邓烨突然反应过来,松开了手,眯了眯眼打量面前的人。
面前的少年约摸十七八岁,生的白净好看,眉似柳叶,一双琉璃一般的眼眸清澈无比,红唇皓齿,饶是邓烨见过无数美人,都不及眼前的少年有灵气。
皎若天上月,清明胜霜雪。让人觉得多看一眼便是对神明的亵渎。
任平生咳嗽了两声,顺了顺气,“你一身伤晕倒在双山河边,是我把你背回来的。”
邓烨眼眸漆黑,低头看一眼自己胸口被缝的乱七八糟的伤口,挑了挑眉,“你帮我缝的?”
少年脸有些红,眼神闪亮,“第一次做这种事,不太熟练…”
所以缝的很丑。
邓烨觉得心底有什么东西破土而出,“你叫什么名字?”
任平生,“任平生。”
“一蓑烟雨任平生的任平生。”